• 1
  • 2
当前位置:欧盟食品级 > 欧盟食品级资讯 >
输欧皮革制品中六价铬将受管制
发布时间:2013-05-14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社会经济分析委员会(SEAC)于2013年3月12日表示,支持丹麦就限制皮革物品的六价铬含量所提出的议案,即建议可与皮肤直接及长期或重复接触的皮革物品,若含有浓度超出3毫克/千克的六价铬,则不得投放市场。上述限制措施可能影响的皮革物品包括皮革家具、手袋、骑乘装备、皮革服饰、鞋帽、手套、表带及其他腕带、发带或汽车座椅、玩具等。

  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将在报告草案进行评估后加入12个月的过渡期,以消化二手市场流通的含铬皮革和现有的含铬皮革存货。因此,针对皮革中六价铬的限制可能要到2015年初才开始生效。欧洲议会及欧盟部长理事会不反对议案,欧洲委员会将最终决定是否采纳限制措施。限制措施如获采纳,六价铬将被列入《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REACH法规)附件17的禁用物质清单,届时,超过限量的六价铬将不得投放于欧盟市场。

亿博检测高级销售顾问certified engineer

吴丹妮

吴丹妮 联系方式:13530187180 座机:0755-29451282    传真:0755-22639141
邮箱:kefu2@ebotek.cn
地址:深圳市宝安新安六路勤业商务中心A栋一楼112-114

上一篇:台湾禁止婴儿奶瓶中含有BPA
下一篇:食品接触产品出口海合会成员国需达“欧盟级”要求
返回列表
欧盟食品级_欧盟食品级标准_欧盟食品级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