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官方2018年1月19日公报(OJ)发布与食品接触材料(FCM)的塑料制品法规(EU)10/2011的修订法规(EU)2018/79。该指令在2018年2月9日生效。在(EU)2018/79生效日前符合(EU)10/2011的塑料材料及制品,在2019年2月9日前仍可投放市场直至售罄。
(EU)2018/79更新了(EU)10/2011附录1的授权物质清单,新增的4项授权物质分别是:
1、2,4,4’-三氟二苯甲酮
2、 2,3,3,4,4,5,5-七氟戊烯
3、 氧化钨
4、 脂肪酸衍生的甲基支链和直链C14-C15烷基酰胺混合物 等
并且扩大了(丁二烯,苯乙烯,甲基丙烯酸甲酯,丙烯酸丁酯)与二乙烯苯或1,3-丁二醇二甲基丙烯酸酯的交联聚合物的使用范围。
主要修订
(EU)10/2011附录1修订如下:
(1)表1中的点1修订如下:
(a)序号第856的FCM物质替换如下:
从(EU)10/ 2011发布以来,已历经9次修订。其中,前6次的修订版本均是针对(EU)10/2011法规里的附录1授权物质清单进行修订。第七次修订——2016年8月发布的(EU)2016/1416修订较多,除了更新了附录1的授权物质清单外,澄清和纠正了一些定义,并重新对塑料重金属迁移的限制和特定迁移的测试条件做了调整和增加。2017年4月29日,欧盟发布(EU) 2017/752更新了(EU)10/2011附录1的授权物质清单,增加了对塑料金属镍迁移的限制,以及将全面迁移模拟液选择调整为表格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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